集合包装(OVERPACK)

ANA从单一容器运输货物时防止将内容物漏出的事故观点出发,在2003年制定了集合包装的有关规定。遇到此类单一包装货物在操作时请按照规定进行集合包装。

需要集合包装的货物及容器

需要集合包装的货物参考以下。

  • 非危险品:单一容器的液体,胶状货物
  • 危险品:所有使用单一容器包装的货物(无论是液体,胶状还是固体)

需要集合包装的单一容器。

  • 钢桶(1A1,1A2)
  • 铝铜(1B1,1B2)
  • 胶合板桶 (1D)
  • 金属桶(除钢桶或铝桶之外) (1N1,1N2)
  • 塑料桶 (1H1,1H2)
  • 方形桶(3H1,3H2)
  • 钢制方形桶(3A1,3A2)
  • 铝制方形桶(3B1,3B2)
  • 塑料箱(4H1,4H2)

包装方法

Methods for Over-pack

请如左图所示包装。也可用木框、木箱包装。
外表全部包起来时,应按照IATA的危险物品规则中规定的合成包装,注明标记并粘贴标签。

如果想了解详细要求或有不明之处,请与您附近的ANA Cargo分公司联系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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