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经青岛(TAO)中转的中国内陆货物须记录HS编码
2018.05.11
各位尊敬的客户
对各位一直以来给予全日空的支持与厚爱,我们在此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此前,我们曾于2018年4月16日,对于经青岛(TAO)中转的中国内陆货物需记载HS编码(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Coding System,即,海关编码)向各位进行了通知。日前如下追加第3.第4.条内容,特此再次周知。
并且,附表 "Application for HS classification of Goods"内容亦有所更新,今后还望各位能够使用此次更新后的新文件。非常感谢。
还望各位务必给予我们理解与支持,非常感谢。
記
1.实施日: 即日
2.对象货物: 经由青岛(TAO)中转的中国内陆货物(包括卡车转运)
3.需提交文件:
在添附文件「Application for HS classification of Goods」内,
填入相应分运单单号・品名・件数・重量・HS编码,同时,经由TAO中转的货物
还需填写收货人名称(※)・商品价值(发票金额・币种)
添附在航空货物运单后提交。
※关于收货人的名称,还烦请各位使用中文(简・繁・拼音)或
英语进行填写,非常感谢。
若不提交该文件,将可能无法搭载上预定航班或对目的地的提货造成影响,还望各位配合。
4. HS代码的构成(追加)
转运时,需要提供10位HS编码(6位国际标准编码+中国细分4位编码)。
若有任何不明之处,还望各位咨询我司销售及预约担当。
Rev. Application for HS classification of Goods.docx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