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日起,日本出发的国际航线货物「燃油附加税」适用金,将与7月等额不变

燃油附加费

2016.07.13

首先祝各位生意兴隆。衷心感谢各位一直以来给予全日空的支持与厚爱,在此我们向各位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全日空集团获悉了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航空燃料平均市价为58.33美元/桶的市场情报。2016年8月1日起,燃油附加税金额将与2016年7月1日适用金额等额无变动。
望各位尊敬的客户,务必给与我们理解与支持。非常感谢。

燃油附加税调整概要

1.适用时间 : 2016年8月1日(周一)起发行的运单
2.运费金额 : 以下运费适用于日本出发的国际线航段(以公斤为单位)
航段 现行金额 8/1~【无变更】
远距离(日本=北美・欧洲・中东・大洋洲等) 36日元 36日元
亚洲远距离(日本=新加坡・泰国・越南・印尼・印度等) 34日元 34日元
亚洲近距离(日本=韩国・台湾・中国・香港・菲律宾等) 29日元 29日元
3.适用重量 :
适用于国际货物的运费适用重量 (Chargeable Weight)全重
适用最低运费(Minimum Charge)的货物除外
4.运单的记录方式 :
「Other Charges」栏内备注代码「MYC」,并记录金额
5.支付方式 :
预付・到付均可

请务必使用同支付运费(Weight Charge)相一致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6.修改(或废止)条件 :
(1)
为提高与燃油市价的联动性,修改周期为一个月。并且,考虑到相关各国政府认可情况各不相同,并无固定期限。
(2)
本运费的修改系以航空燃油市价为标准。2016年9月1日以后的燃油附加费将以2016年7月的航空燃油月平均市价为标准,根据附表中每桶为单位的平均价格进行修改。若航空燃油单月每桶平均市价出现低于35美元/桶的情况,本运费将为¥0。

以 上

附表:改定基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