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日起,日本出发国际航线货物「燃油附加税」适用金额调整

燃油附加费

2013.11.12

首先祝各位生意兴隆。衷心感谢各位一直以来给予全日空的支持与厚爱,在此我们向各位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全日空集团收到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的航空燃料平均市价为122.97美元/桶的消息。燃油附加税于2013年12月1日起,将如下进行调整,与11月1日适用额等额。

望各位尊敬的客户,务必给予我们理解与支持。非常感谢。

燃油附加税修改概要

1.适用时间 : 2013年12月1日(周日)起发行的运单
2.运费金额 : 以下运费适用于日本出发的国际线航段(1公斤单位)
航段 现行 12/1~【无变化】
远距离(日本=北美・欧洲・中东等) 127日元 127日元
亚洲远距离(日本=新加坡・泰国・越南・印尼・印度等) 91日元 91日元
亚洲近距离(日本=韩国・台湾・中国・香港・菲律宾等) 77日元 77日元
3.适用重量 :
适用于国际货物的运费适用重量(Chargeable Weight)全重
适用最低运费(Minimum Charge)的货物除外
4.运单的记录方式 :
「Other Charges」栏内备注代码「MYC」,并记录金额
5.支付方式 :
预付・到付均可
请务必使用同支付运费(Weight Charge)相一致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6.修改(废除)条件 :
(1)
为提高与燃油市价的联动性,修改时间为一个月。并且,考虑到相关各国政府认可情况各不相同,并无固定期限。
(2)
本运费的修改系以新加坡煤油市价为标准。2013年1月1日以后的燃油附加税均为启用月两个月前的航空燃油月平均市价为标准,根据附表中每桶为单位的平均价格进行修改。若航空燃油每桶月平均市价低于35美元/桶的情况,本运费规定将不再适用。

以 上

附表:改定基准表